原帖由 繁华落尽与君老 于 14-9-24 23:01 发表
有道理,只是谁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
第一只螃蟹;1968年下放农村安置费中只有二百多元建房费其中还包括国家批准买点木料的钱,许多知青能搭间草房就算不错的了。而我精打细算主谋了4间知青安置房的设计,筹建成和隔壁农民(丈夫在上海机床厂相对富裕)一样高大的砖瓦房。还比他们多了个能堆放全年柴草的阁楼(农民都在室外建草堆容易遭雨雪淋湿)堆放全年柴草的阁楼就是绝妙的保温层。冬暖夏凉农家乐啊!我家的母鸡还带过村里不少急于下蛋的‘刚性需求’母鸡爬楼梯到我家阁楼草堆里产蛋。
第二只螃蟹;回城后虽然拿到3级工工资(其他人从徒工工资起步 )本着花少钱办大事,不花钱也办事的精神建造了3间楼上下空壳房,连运货都是自己拉板车,钱还花费得山穷水尽。等到逐步结余工资才逐步买全门窗的。与马良独造金山寺有点相似。
第三只螃蟹;儿子婚房装修,我真不放心鱼龙混杂的装饰公司,要自己动手装修。最起码要组织、主持、监管所有装修过程。可是家人偏偏要找大公司装修。甚至我要找大公司的项目经理合作,省得装饰公司从中取利都不肯。户主无用武之地,只有替人家擦屁股,收拾残局的份。